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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我省“安康居住”购房资格标准划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9:29 胶东在线

  生活日报济南2月9日讯(记者 尹玉涛) 今年起,我省将实施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安康居住”工程,那么如何确定该项工程的供应群体呢?记者今天从省建设厅了解到,认定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购(租)房资格将坚持两个标准,即家庭收入标准和家庭居住标准。

  据介绍,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房改户,或者是虽然参加了房改,但仍
属住房困难户或未达标户均具有购(租)房资格。按照要求,各地今后必须结合实际,在当地上一年度家庭平均收入线以下的一定范围内,确定出本地的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划分界线。划分界线必须根据经济和居住情况的变化即时调整、公布。

  根据要求,各地将结合城市经济发展及财政状况分别测算制订出2005年、2010年所需供应的计划,并作为每年具体实施的依据。其间,应摸清本市棚户的数量和需要整治的旧住宅小区的数量,并摸清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以及无收入家庭的特殊困难户的户数、人数及发展变化规律。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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