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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司法鉴定要看“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0:0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如果您打官司需要做司法鉴定时,一定要看清该机构是否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记者获悉,本市开始对司法鉴定机构实行核准登记制度。截至去年底,全市已有85家鉴定机构获得行政许可,可以面向社会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委托做各项司法鉴定。

  目前,社会上各类鉴定评估机构林立,做司法鉴定该找哪个机构,是一个让老百姓甚
至法官都为难的问题,有些省市甚至出现了法官抽签选鉴定机构的情况。由于各鉴定机构资质不一样,诉讼活动中,常常会出现不同的鉴定机构得出大相径庭的鉴定结果。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权威公正,改变司法鉴定领域的混乱局面,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陆续对鉴定评估机构进行核准登记,对其是否具备司法鉴定资质进行审定。

  据介绍,2003年获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85家,包括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医鉴定机构,以及司法会计鉴定机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人居环境检测机构等。市司法局提醒公众,打官司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时,一定要看清这家机构是否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如果随便找家机构鉴定,法院就有可能不采信鉴定结果。今年,市司法局还将增加各类鉴定机构的数量,并将鉴定业务领域拓展到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质量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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