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销农产品月低5千 农民享受免纳税5项税收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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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0:5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今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未达到5000元/月的,一律免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5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了农民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3种情形。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国税局了解到,这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包括:一、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已缴纳农业、牧业税的,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免征农业或牧业税后,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和 (帅斌彬魏文忠/朱惠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