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津务工人员 别忘办暂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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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5:04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吕献峰通讯员商培斌王晖)春节过后,大批外地人员来津务工、经商。为保护他们在津的合法权益,公安户证部门提醒来津人员及时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住户登记、办理《暂住证》。 为了搞好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市公安局今年减化了登记办证环节,根据有关规定,拟在津暂住1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务工、经商人员,应在来津三日内申报暂住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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