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抢”跑9具遇难者尸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1:28 山西晚报 | |||||||||
本报2月10日讯 2月6日发生在交城县境内的特大交通事故让遇难者家属悲痛不已,按说接下来的善后事宜应该有序进行,但昨日晚记者接到举报称,在未征得死者家属同意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情况下,交城公安部门已将9具遇难者尸体从县人民医院强行运走。尸体运到了何处、又将如何处理成为家属们心中的谜。对此,记者连夜进行了采访。 9日晚,记者首先来到遇难者家属暂住的旅店。据一位曹姓的家属介绍,在未出示任
之后,记者急忙赶到了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证实,尸体确已被运走。当记者问到公安部门与医院履行了哪些相关手续时,该工作人员称双方并未履行任何交接手续,至于尸体要运往何处已不属医院管辖范围。“寻尸”未果,记者又赶到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110”巡警大队。在“110”指挥中心值班室内,记者没有找到出警的任何文字记录。那么,究竟当晚出现在家属暂住地的头戴标有“巡警”字样的警察是哪里的呢?带着这一疑问,记者又驱车赶往县交警部门。当时值班领导办公室内灯火通明,但记者敲门长达10分钟后,房门仍紧闭不开。经传达室工作人员证实,值班领导就在房间内。责任心颇强的工作人员随即用内线电话打进了值班者办公室,电话立即接通!当得知是记者要采访时,该领导指示工作人员转告记者他现在不在办公室,有事日后再说。记者接过电话当场“揭穿”了他的谎言。最后,这位负责人很不情愿地接受记者的采访。据他介绍,擅自运尸事件他一概不知,但国家有规定:交通事故死者遗体的处理时间是10天,超过期限公安机关可采取强制措施。后经记者详细了解后得知,遗体的处置权应归死者家属拥有,国家规定中并无“强制”一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遇难者家属仍一头雾水,不知亲人遗体到底去了何处。(本报记者)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