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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县级公安机关有了经费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4:2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巫沁记者陈娟)记者昨日获悉,日前,省公安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地方公安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以弥补经费不足的问题,确定了建立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的4项措施。省财政将通过“县努力、市尽责、省帮助”的方法促进这一机制的顺利建立。据悉,分类保障标准从今年开始在全省执行,各地必须在2005年全部达到省核定标准。同时,各级财
政部门还将加强对公安机关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监管力度。

  建立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的4项措施是:公安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将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县级财政部门应按省核定的公安机关人均经费保障标准安排预算,不留经费需求缺口,原实际执行中已高于省核定标准的不得减少经费支出水平;县级人民政府要对县级公安机关的各种债务进行彻底清理,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清偿债务的可行性方案逐年予以消化;省、市(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在计算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补助时,要将公安机关的经费需求作为一项因素纳入转移支付计算公式中,以提高财政困难县对公安部门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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