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点提高 三成个体户受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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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8:04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销售额不足2000元免征增值税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周立)每月销售额不足2000元的小本经营者,从本月起不须缴纳增值税;持有《下岗再就业优惠证》的,税务机关对其征收的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包括5000元)。我市近日提高增值税起征点,14700多名个体经营者将从中受益,占全地区个体经营者的30%。 据市国税局征管处介绍,过去增值税的起征点为800元,个体经营者月销售额达不到800元的,不用交纳增值税。达到或超过800元的,按销售额4%征收增值税。但经过考察我市市场发现,一些小本经营者如食杂店、修鞋者、自行车修理者、露天市场的小百货经营者等,在正常的经营中销售总额有可能达不到2000元。考虑这些业户的实际困难,并为鼓励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我市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个体经营者中,如果持有《下岗再就业优惠证》,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包括5000元),即每个月的销售额达到5000元就开始征收增值税;其他拥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起征点为2000元(包括2000元)。对于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的临时经营者,日销售额达到200元则征增值税,并实行一次一征的方式。据介绍,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后,我市增值税税收每年大约减少5000万元。 另据了解,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为严格把关,让应该纳税者都能及时纳税,对于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经营者,税务人员将其全部纳入微机管理,一季度对其进行一次评定。如果赶上旺季,销售额有所增长,达到2000元,可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如果销售额达到起征点,个体经营者未进行申报,税务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