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协议出让一律停止 今后用地公开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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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9:09 新华网 | |
记者昨天(2月10日)获悉,从即日起,因为33号令所引发的五个可以继续“协议出让”土地的“口子”被彻底堵死。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小城镇建设等4类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时,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进行。 也就是说,今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除纯粹的危改项目外,一律停止协议出让而进行市场化公开交易。 自1月9日北京市各级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开始暂停受理审批开发建设单位申报的经营性项目后,有关停止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33号令(《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的修改也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经过多次讨论,2月9日,北京市委举行的全体会议基本通过了33号令的修改,原先规定的5个可以继续“协议出让”的“口子”,即:绿化隔离带项目、危旧房改造、小城镇建设项目、其他重大建设项目中的用地和一些规划为高科技、工业用途的经营性项目,被彻底堵死。 修改规定显示,今后,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用地、小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带危改项目用地、国家级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外非生产加工型一般性高科技项目用地等四类经营性用地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 据了解,在今年1月9日以前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受理的这四类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提出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处理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此外,有四种情况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都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包括除房改带危改项目外,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改变用地使用性质,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基建项目转为开发项目的;项目主体发生变化的。 记者同时获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将实行公示制度。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认为,33号令的修改是北京市土地交易走向市场化的真正标志,这种变革对北京的房价稳定实际上是有积极意义的。(记者白延龙邹玉瑞)(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