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首位香港律师获准内地实习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0:08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杜巧巧)前日,CEPA实施后首位申请进入内地执业的香港律师林月明获颁实习证,成为首位进入内地从事法律事务的香港律师,拉开了香港律师在内地执业的序幕。

  前日上午11时,深圳市司法局为香港律师林月明颁发了实习证,批准她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实习。根据规定,林月明必须在内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
鉴定合格后,可以申请执业证。

  据了解,早在1994年10月,林月明就参加了内地的律师资格考试。当年的律师考试首次允许港澳台居民参加,共有300多名港澳台居民参加,包括林月明在内的15名香港律师通过,并于次年10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此后,律师考试包括近年来的司法考试都不再允许港澳台居民参加。林月明等15名律师成为至今唯一一批拥有内地律师执业资格证的香港法律工作者。去年11月,司法部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首次规定: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

  香港律师在国际商务往来、房地产建设项目服务、金融银行保险证券服务等法律服务领域极富竞争力。其精密的法律思维和丰富的国际服务经验内地律师难以企及。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乐观,认为CEPA将提升内地的法律服务水准,带来双赢局面。(日京/编制)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