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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部将每月定期发布27种传染病疫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3:1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1日电(记者常爱玲)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1日说,卫生部今后将每月定期对外公布内地法定报告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总体情况。

  同日,卫生部公布了2003年全年和2004年1月内地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统计情况。根据《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规定,卫生部今后将以月报、季报、年报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和卫生部网站的“疫情发布”专
栏上公布中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必要时,卫生部还将授权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毛群安说,目前中国已经在全国建立起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系统,除个别省份使用电子报表外,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实现了传染病个案从基层医疗机构或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网络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实时报告。

  他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对通过网络直报的传染病个案进行审核,保障数据准确无误。每月月初,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月疫情报表进行统计和审核。每月上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理出中国法定报告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情况后上报卫生部,卫生部将及时对外公布。

  根据中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规,列为法定报告的27种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新生儿破伤风、肺结核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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