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颁新规 征地农民可提听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5:48 深圳晚报 | |||||||||
中新社北京电(记者赵胜玉)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守智昨天在该部举行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后凡是征用农民承包土地中涉及安置补偿等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民有权提出听证。 国土资源部昨天正式公布《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国土资源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世元说,本次《听证规定》的出台,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成立以来,有了首部结合系统自身特点的规范听证工作的规章,意义重大。它是国土资源部贯彻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听证规定》所作的一些创新性规定,为今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践行执政为民、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实体和程序保障。 作者:记者赵胜玉 相关专题:各地强化国土资源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