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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民工重视签订劳动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9:0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1日电(记者谢登科、齐中熙)席卷全国的追讨民工工资风暴正在唤醒越来越多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在海淀区劳务市场,来自湖北黄冈的农民工沙和平已经因劳动合同问题达不成一致抛弃了两家单位的聘用意向,他说:“我宁可待业,也不当‘义务工’、‘冤大头’。”

  探访节后首都劳务市场,记者看到,对用工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已成为民
工就业的重要标准之一。出门打工的民工越来越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打工挣钱,天经地义,缘何出了力却拿不到钱?“不可否认,拖欠民工工资猖獗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双方都忽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北京市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工作人员说,“说到底,是民工不善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雇工单位又钻了这一空档,更加无视农民的权益。在我们接到的投诉和求助请求中,90%以上的民工都没有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在很大程度上给职能部门的执法增加了难度。”

  “以前招工时民工基本不问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但今年不同了,很多民工主动询问怎样签订合同”,北京俊威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柳奇说。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有了法律意识。来自河北省高阳县的田自力说,以前在北京打工从没签过什么劳动合同,但今年过年回家亲戚告诉他,在外干活一定要和老板有个“凭据”,这样以后一旦出事了咱可以拿这东西去和政府说理。

  令人欣喜的是,从自身发展和保护职工利益出发,主动与职工签订用工合同的企业和组织也呈上升趋势。在一些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栏内,“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正成为吸引广大民工就业的一个新亮点。柳奇告诉记者,从根本上说,签订、规范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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