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均年收入低于1千元的农村居民将纳入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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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21:40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2月11日电(记者 景延)福建省莆田县黄石镇黄石村村民卢国枝、林梅英夫妇,都是小儿麻痹症患者,长期只能靠做一些简单手工赚钱,两个女儿尚未成年,全家人均年收入不足600元,平时主要靠当地政府和邻里的接济解决温饱问题。从今天起,这户残疾贫困人家将享受到福建省政府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从根本上解决温饱问题。 福建省政府在2月10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会议上对外郑重承诺:今年 这是福建省在财力并不宽裕情况下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作出的切实举措。福建省省长卢展工表示:宁可少开几场会,也要集中财力确保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经济持续发展,农民人均收入逐年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城乡之间,农民之间收入差距加大,一部分农村居民生活还相当困难,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福建将在3年内解决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此,省民政厅、财政厅、农办等部门将全省农村贫困居民的低保标准核定在年人均收入1000元,并按此标准对各地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认真核查,全省低于保障线的农村贫困居民共有70.6万人,需安排3.4亿元的低保资金。 根据福建省政府下发的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知规定:从今年1月起,凡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居民都将纳入低保范围,对纳入低保范围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应保尽保。其中对五保户给予全额补助,对其他贫困农民给予差额补助。农村五保对象除了享受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外,省政府还将采取多种救助和帮扶措施,使他们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为使低保健康开展,福建省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享受低保居民家庭收入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低保资金也将纳入社会救济专项支出项目,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农村贫困居民低保对象的选择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须经过申请、审批、公示,低保资金发放也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目前,福建省各地正在加紧办理农村低保居民的入保手续,确保3月底前将前3个月的低保资金足额送到农村贫困居民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