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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半夜光顾民宅 业主认为物管应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4:05 重庆晨报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李炜)小偷半夜进入小区业主家的卧室盗得手机、皮鞋、手表、皮包等物。昨日,和物管公司多次交涉无果的北碚区畔溪名都的业主李荣兰向本报投诉。

  住户:家中被盗窃

  李荣兰家住北碚区畔溪名都二号楼1—4号,据她称,1月8日早上7:00,她起床后发现
家中被盗,就立即报案,当地公安部门现场勘察后判定,小偷是半夜从后阳台直接进屋作案。随即李向小区中怡物管公司提出索赔,但物管却称这事和他们没关系。

  李称,当初买房时房产公司曾承诺,小区除了24小时封闭管理外,还将安装监控器。但到目前为止,小区配备的十几个监控器中,有好几个都是坏的,有的则根本没有监控器。

  物管原来还不准所有楼层的业主自己安装防盗装置,直到事发后才允许一、二楼的业主可以安装。

  律师:物管有责任

  接到投诉后,记者昨日采访了该小区物管公司的负责人李佰聚,据李称,他们已将此事向总公司汇报了,等意见下来后,他们会作出处理性意见。

  对此,北碚城区律师事务所陈代珍律师认为,按照业主买房时的承诺规定,除了24小时封闭管理外,还将安装监控器,但后来的事实情况有出入,小区的物管工作上有疏漏,造成业主财产受损,物管公司应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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