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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小区内不翼而飞 业主质疑南昌市湖景花园物管部门的做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7:19 江南都市报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王福元、见习记者刘国伟报道:“我们的电动车在小区里被盗,物管部难道不用负责任吗?”昨日,家住南昌市湖滨东路湖景花园的王小姐向本报表示,她对小区物管部门的做法不满。据王小姐介绍,她是湖景花园8栋4单元的住户,平时都按季度向小区的物管部交付了管理费用。1月12日上午,她听邻居说电动自行车在小区里被盗了,便下楼查看自己的车,结果发现自己的车也不见了,她赶紧向彭家桥派出所报案。

  对此,物管部门称小区24小时都有保安。王小姐说:“我们既然交了物管费,物管就要对小区的公共安全负责任,可现在出了事,对方却只表示一切要等到破案以后再说。”记者随后采访到该物管部一名姓孙的部长,他表示必须等到派出所破案以后再处理此事。记者问:“那物管部是否应该对业主被盗承担责任呢?”他则说:“目前我无法给出答复,这也要等到向领导请示之后。”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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