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障碍与振兴思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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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7:43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李勇 黎苑楚 湖北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发祥地,也是近代中国制造业的重要聚集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在湖北投资兴建了武钢、武锅、武重、武船、葛洲坝、三峡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形成了以钢铁冶金、石油化工、建材、纺织等基础原料工业和机械与汽车、电力设备、通讯等基础装备工业为支柱的、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成为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东南沿海凭借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迅速崛起,而湖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却面临着重重困难,如经济增长乏力,企业亏损扩大,职工下岗增多等。切实解决这些问题,事关湖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湖北的发展全局。 一、湖北传统工业发展现状的基本判断 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起伏”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共性”现象。这种“起伏”主要有三种可能,一是由于技术革命或产业升级导致产业衰退,并进而引发区域经济衰落,其典型是英国工业革命发祥地———利物浦由盛及衰。二是由于资源的枯竭引发的区域经济衰落,如法国的里尔矿区。三是在特定历史时期所面临的局部性困难。湖北老工业基地发展面临的问题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局部性的困难,还是区域经济衰退的主要表现?这是一个需要首先回答的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小康化为钢铁、建材、石化、纺织、汽车等基础性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可以肯定地说,这些产业不是“夕阳产业”,更不是衰退型产业,而是事关国民经济全局的增长性产业;同时,湖北承东启西,资源、能源丰富、交通便利、科教发达,工业发展支撑强劲。种种迹象表明,以国民经济基础原料工业和装备工业为主导的湖北老工业基地面临的困难,是发展中的、阶段性的困难,远不是所谓的区域经济的“陷落”。 造成湖北老工业基地困境的主要原因是。 1、结构性矛盾。即湖北老工业基地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不对接产生的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是在产业结构上,轻重工业结构失调,重工业比重远大于轻工业,受投资政策环境和能力的影响大,新增长点培育相对困难。二是在产品结构上,由于产品创新能力不足,致使一般性低附加值产品过剩和新型高附加值产品供不应求甚至依赖进口并存。如武钢即便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第二,其特型钢材品种的开发能力仍显不足,尚不能满足国内乃至省内的需求。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先进的生产装备、工艺流程技术供给不足与大规模技术改造、发展先进制造业的需求强烈的矛盾。如湖北钢铁业属国家规定要淘汰的设备占51.4%,而连铸比为46.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机械行业高精度机床拥有量不足2%等。湖北老工业基地的这种结构性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效益提升和持续壮大的重要因素。 2、政策性障碍。湖北老工业基地以基础工业为主导,与加工工业和装配工业比,处于价值链的前端,平均增加值率较低。同时,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又使传统工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沿海开放和西部开发战略,为大力促进外商投资、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沿海、西部地区外资及高新技术企业(多为加工、组装类工业)给予了大幅的财税政策优惠,使东部沿海地区和加工工业企业的纳税水平远低于老工业基地企业(53%)。加上老工业基地人员包袱沉重,造成东部沿海地区与老工业基地之间的发展实质上处于不平等的状态,这种政策导向上的偏差给湖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障碍。 3、体制性弊端。湖北老工业基地是计划体制时期由国家投资建设形成的。一是国有经济比重高,骨干企业规模大,对区域发展的影响大,导致政企不分,市场经济氛围不浓的局面不易改观,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相对困难。二是湖北老工业基地以国有经济为主的支柱产业大都具有资金密集的特征,民间资金的进入壁垒较高,抑制了新的所有制成分的成长,经济市场化进程受阻。三是由于市场化配套改革尚未到位,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依然较重,在某种程度上分散了经营主业的精力,大型骨干国有企业深入“主辅分离”改革的要求十分紧迫。 4、组织缺陷。一是湖北老工业基地各支柱产业,均属以特大型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的产业组织格局,企业及产业开放式发展不足,受龙头企业发展状况的影响较大,荣则俱荣,损则俱损,产业整体抗风险能力不足。二是从企业组织看,湖北老工业基地的企业,特别是装备生产企业“大而全”的特征明显,不适应该行业讲究企业专业化分工和离散型组织的发展趋势和规律,这种企业组织结构创新的滞后已成为湖北老工业基地实现高效制造乃至振兴的重要障碍。 二、用高新技术振兴湖北传统产业 1、总体思路。用高新技术振兴湖北老工业基地的总体思路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将传统产业高新化作为湖北老工业基地乃至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环节,以高技术渗透、扩散与应用为核心,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培育持续创新发展能力;以培育创业文化,激励创新创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如都市工业),优化结构,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以制度创新和资本运营为翼,依托支柱产业、重要区域、龙头企业,坚持开放集成,促进社会资源定向聚集,激发活力;以信息化切入点,重点推进企业全流程信息化和产业(行业)创新及商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工业生产装备现代化、产品结构高端化、品种多元化、经营管理信息化和市场国际化进程;以重点骨干企业、产品为主要抓手,实施“品牌战略”,以精品名牌带动“前向”、“后向”产业的振兴。 2、基本原则。以高新技术振兴湖北老工业基地,必须做到以下几个“并举”: 强制性淘汰与选择性优化并举。技术进步是企业的生命线,必须背水一战,坚决地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乃至产业。同时,辅以强有力的计划手段,有选择地优化一批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技术、装备和产业。重点以引导和激发企业的创新能力,夯实创新能力为目标设计相关政策和计划。 振兴传统产业与壮大新兴产业并举。湖北传统产业存量资源大,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用与时俱进的办法,与新兴产业发展扭在一起,因地制宜地应用高新技术改造和适时向新兴产业转移等办法,盘活这部分资源。 引进创新与跨越式发展并举。要坚决摒弃过去重引进、轻创新,自主创新发展能力培育不足的做法,用政策、市场等手段,将技术引进与二次创新目标责任捆绑起来,在继续加大高标准技术引进力度的基础上,更大力度地推进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把企业当前发展需要的短期行为与政府跨越发展的长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 做强龙头企业与培育品牌产业链并举。湖北现有工业重点行业都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要求,振兴湖北必须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重中之重,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趋势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辅以政府所有与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的有效改革,培育一批各行业的龙头企业,形成行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竞争力。与此同时,要注重围绕龙头企业培育完善的产业链,加强立足省内、面向国内外市场的中小配套型企业建设,推动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品牌产业聚集基地,力争在产业国际分工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 计划引导与企业主体并举。即在振兴湖北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大政策和计划的引导力度,要体现政府服务的公共性,避免政策或计划仅使单个或少数企业受益的做法,注重制度和计划安排使产业或行业多数企业受益,以达到整体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政府目标。同时要充分考虑WTO环境下经济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要求政府加快职能转变的实际,在计划及其运行管理制度安排上确立企业在振兴湖北老工业基地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并发挥好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化。3、发展重点。用高新技术振兴湖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重点是,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大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当前的工作重点设想是,推进企业全流程信息化和产业(行业)创新及商务信息平台建设,并区分支柱产业中流程型工业和离散型工业不同的发展特征需求而各有侧重环节。 就湖北老工业基地整体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生产装备数字化。重点是专业数控系统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产品创新虚拟化。重点是行业二维、三维CAD软件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生产工艺现代化。重点是激光精密加工、快速成型等各支柱产业中的“瓶颈”工艺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 经营管理信息化。重点是CIMS、ERP、PDM、MIS等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 产业或行业创新平台。重点是依托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大学及龙头企业建设由产学研共建的行业性工程技术中心、行业创新资源网等,并营造有利于先进制造业技术推广应用的良好机制,如股份制、会员制等。 产业或行业商务信息平台。重点是建设产业或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和产权交易平台,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三、用高新技术振兴湖北传统产业的保障措施 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省、市两级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省、市两级政府要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规范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规范推进公司制改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除极少数企业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其余企业逐步改组为国有相对控股或参股,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明确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责,理顺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进一步规范董事会领导下的决策咨询、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更好的发展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择经理人员等方面的作用;逐步推行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合理确定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确保监事会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采取交叉任职、双向进入的办法,理顺公司党委会、职代会、工会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上市公司要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与控股股东实现资产、机构、业务、人员、财务“五分开”,率先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大公司大集团发展。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竞争力为目标,重点抓好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发展壮大,力争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全力支持东汽、武钢、三峡总公司加快发展,促其向国内一流企业或跨国公司迈进。积极支持大企业重组上市,推动大企业与国外公司的合资、合作,鼓励优强大企业联合或通过收购兼并方式重组劣势企业。与此同时,要以民营经济为基本取向,继续推进国家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促进中小企业与省内外优势企业嫁接重组,引导中小企业进入以大企业为核心的分工协作体系,形成一大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 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步伐。淘汰落后的设备、技术和工艺,压缩部分行业过剩的生产能力;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破产。要继续争取国家支持,力争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促使一批劣势企业尽快退出。要把规范操作贯穿于从破产立项到实施的全过程,防止发生“假破产、真逃债”。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的,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 抓好利用外资重组国有企业。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降低门槛,吸引国内外资金收购、控股、参股国有企业,改善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通过公开发布改组信息,广泛征集外国投资者,全国了解外国投资者的资质、信誉、财务状况、管理能力、付款保障、经营者素质,优先选择能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产业关联度高的中长期投资者。要选择推荐一批优质国有企业、优质国有股向外商出售,放开外资受让国有产权比例,允许外方控股。要优先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外国投资者及转让价格,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也应公开运作。上市公司要通过向外商转让国有股和法人股,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真正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和约束的机制。加强人才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创造宽松的环境,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特别是各种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要适应加入WTO要求,培养一大批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科技、法律、财务、外贸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要注重高级技工的培养,提高职工队伍的岗位技能水平。大力推选管理人员竞聘制度和末位淘汰制度,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充分发挥利益机制的作用,将收入与贡献挂钩,拉开收入档次,提高企业优秀人才包括关键岗位上的技术工人的收入。积极探索劳动、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 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完善湖北老工业基地技术创新体系。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湖北老工业基地高新技术振兴的中长期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循序渐进地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要深入分析研究各支柱产业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国内外走势,形成专题规划,以各具特色的振兴模式推进各传统支柱产业加快振兴发展。要充分发挥湖北科技教育的比较优势,用政策激励和计划调控等有效手段激发产学研合作的热情,构建与老工业基地需求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要围绕各支柱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用开放性计划、用引导资金、以企业为主体吸引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与企业合作创新,培育基地振兴的高新技术源;要探索发展特定产业创新园,跨区域乃至跨国界吸引该领域的科研机构、大学和科技人员携带创新成果入园孵化、转化,为产业培育新增长点和发展后劲。 四、有关政策建议 1、建议研究出台《老工业基地振兴法》,比照沿海地区高新区、外资及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老工业基地同等的财税政策优惠,减轻基地振兴的外部环境压力。 2、财政应加大对老工业基地的转移支付力度,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专款改善老工业基地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事业,减轻企业办社会的压力。 3、建议设立老工业基地技术振兴开放式重大专项计划,针对老工业基地的重点行业、产业的技术瓶颈、工艺瓶颈、装备瓶颈等立项,立足国际先进乃至领先,面向国内外,以产学研联动的方式招标进行技术创新,即参照欧盟框架计划的做法,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人才队伍,拓展自主发展空间;加强行业性公共创新平台和信息化经营公共平台建设,推动市场行为与政府目标相互作用并有机衔接。 4、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切实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开来,重点是要建立科学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二是加紧完善配套制度,如对经营人员按贡献分配制度、股票期权制度、社保制度、主辅分离制度、退二进三制度等;三是加快投资多元化进程,鉴于老工业基地现有重点行业多为规模效益强、投资量大的行业,民间资本进入壁垒较高,建议加强资本市场建设,优化企业投资来源结构和经营管理结构;四是改革现行的经营者任期制度,以克服重短期行为,形象工程,轻创新能力建设,不利于企业持续发展的问题。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