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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获办理5年期《台胞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7:53 海峡网-厦门日报
  公安部昨日授权 台湾居民将首次实现在大陆办理5年期《台胞证》
台湾居民将首次实现在大陆办理5年期《台胞证》。(梁伟 摄)
  据新华社厦门2月11日电2月11日,中国公安部授权厦门先行启动办理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台湾居民首次实现在大陆办理5年期《台胞证》。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曾嘉贤介绍,《台胞证》是台湾居民出入大陆的有效证件,分为一次性和5年期两种。上世纪90年代两岸还没有开通“厦金航线”、“两马航线”时,台湾居民一般通过港澳才能进出大陆。当时大陆为了方便台胞,委托中国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的签证处和港澳的中国旅行社来办理《台胞证》。

  目前,中国大陆只有厦门、福州、海口、三亚和上海等五个城市可以办理一次性《台胞证》,而现行5年期的《台胞证》还只能到港澳办理。

  曾嘉贤说:“此次公安部授权厦门办理5年期《台胞证》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经商、探亲、旅游等日益增加,两岸民间互访也大量增加,其中大量台胞通过‘厦金航线’进出大陆。随着台湾居民从厦门口岸入出境的增加,台商对申领出入境证件深感不便,问题主要集中在5年期《台胞证》的办证签发上。在厦门为台湾居民办理5年期《台胞证》将极大地方便台胞。”

  链接:——写在厦门获准办理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之际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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