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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土地承包流转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9:15 现代快报

  受让方可为境外农业企业

  快报讯(记者赵诚)江苏省近日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明确规定,农民的承包土地可流转给境外农业 企业。

  该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任
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 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承包期限;受让 方必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主要是农户,也可是境内农业企业、事业法人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也可是境外农业 生产、加工企业或农业科研推广单位。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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