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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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9:44 解放日报 | |
为了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为立法决策提供依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于2004年2月26日就《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刊登于2004年1月6日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骉www.eastday.com骍、上海人大公众信息网骉www.spcsc.sh.cn骍)中的几个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内容(一)关于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原则问题。(规定草案第四条)(二)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有效运作问题。(规定草案第七条、第九条)(三)关于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 听证参加人的报名申请:2月12日—14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拨打电话63586666—2381,报名时应当表明自己所持观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按照有利害关系或者不同观点的各方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进行遴选。 旁听人的报名申请:2月12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拨打电话63586666—2249,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按照报名顺序确定前三十名参加旁听。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遴选、确定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后,将向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发出书面通知。届时,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凭通知出席听证会。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4年2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