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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强迫他人非法传销 竟称为了“逼”人致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1:06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2月12日电(李钧德、曹媛媛)为了吸收更多的人做自己的“下线”,来自甘肃省高台县的盛占明、方句廷竟用非法拘禁的方式,强迫他人搞传销,还美其名曰是为了“逼”人致富。日前,这两位“法盲”因犯非法拘禁罪,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盛占明、方句廷系甘肃省高台县人。几年前,怀着发财致富的梦想,盛占明、方句
廷和其他几个老乡一起来到郑州,加入到非法传销的队伍,在国家明令禁止传销后,仍无视国家法律,继续非法传销。2003年10月,为了吸收更多的人做“下线”,达到自己发财致富的目的,盛占明以自己在郑州开饭店需要人手帮忙为由,打电话将同乡程某(本案被害人,现年19岁)骗到郑州。满怀希望的程某到郑州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提出自己没钱干传销,要求回家。

  盛占明恼羞成怒,为了迫使其继续在郑州做非法传销,盛占明随后伙同方句廷、李晓伟(在逃)将程某控制在郑州市中原区大岗刘乡其租房处,用拳脚、砖头等对其实施殴打,让其跪在地上,用烟头烫其背部,逼其书写偷欠钱财的“检查”。当日15时,程某趁盛占明等人不注意,跳楼逃走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随后,盛占明、方句廷被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盛占明、方句廷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有殴打、侮辱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从重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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