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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非法劳务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1:08 北京青年报

  最近两天,北京电视台的《今日话题》和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栏目,先后报道了长期存在于北京月坛公园和六里桥立交桥下的“非法劳务市场”。昨天,又有新华社编发了一组稿件,同样关注了这一问题。而且多家媒体对这一现象的观察、判断,与以往对相关问题的报道相比,也不约而同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对相关各方人士进行了详细采访之后,报道者没有像以往那样,因其“非法”而予以义正词严的指责,而是以各种事实呈现出这些劳务市场存在的“合理性”,并对大部分不得不置身其中寻找工作机会的农民们,表示出了
同情和理解。

  “非法劳务市场”早已存在多年,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也不是媒体的最新发现。只是当媒体观察的角度、态度发生变化之后,曾经被遮蔽在“非法”性质背后的现实,才被客观和全面地呈现出来。

  关于“非法劳务市场”屡禁不绝、顽强存在的原因,媒体在这一轮报道中进行了充分的披露,百姓们更是早就心知肚明。但它终究是顶着非法的恶名,暗藏着非法用工、逃避监管和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护等弊端。面对它的顽强存在,政府陷入“放”则失责,“管”又无力的两难之中。经过媒体的公开报道,则这种两难局面不仅是政府的难题,而且已经成为受到社会关注的公共议题,确实到了需要予以恰当解决的时候。

  如果仍旧以政府主导和批准的劳务市场为合法,而其他的各种承担类似职能的场所皆为非法,则政府及有关部门就必须承担打击、取缔之责。但如月坛、六里桥这样的场所,除了一些人凑到一起交换一些求职信息之外,既没有人设门收票,也少有人充当中介,于是能不能叫劳务“市场”都还存疑,其是否“非法”也就很难找到依据。其实只要他们不聚众闹事,不破坏公共秩序,不侵害他人利益,则他们聚在一起交换一些信息的行为,就应该被允许。至于他们中会不会有人打架斗殴,有没有人在找到工作之后被雇主坑害,则应该由相应的刑法、治安条例或劳动法进行调节或惩罚,政府似不必预先设禁。

  政府应该对人民的利益负责,对某些可能的危险,政府也有预先设防的责任。但是当人民确有需要,而且希望,也能够以自主的形式满足这种需要时,政府的过度设限,就可能反而阻碍了百姓利益的实现。把百姓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交予百姓,政府善加引导,法律从旁看护,对于政府而言,就算尽到了职责,百姓的需求也能得到真正的满足。

  “非法劳务市场”的存在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虽然因其屡禁不止而显得有些顽劣,但如果不禁,它也就是一个场所,能让进城的民工有个可能找到工作的信息集散地。尽管它不那么有序,不那么规范,也不在政府控制之下,但它对求职的民工确实有用、有效,也对社会没有什么直接的危害,不如就让它自然地存在。而且还有许多比劳务市场大些的事情,也应该以这样的思路看待和对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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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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