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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公路收费期延长须经人大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1:27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周琼) 最初提出“撤销路桥收费站”建议的原广州市人大代表、现省政协委员王则楚,昨晚表示“我反对的是不守信用、不合法的路桥收费”。

  “政府财力不足,贷款修路后再适当收费还贷我一直没有反对过,”王则楚昨晚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但收费的方式有很多种,我反对的是四处设站收费,还反对不守信用、不合法的路桥收费”。

  据悉,王则楚最早在2000年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中发出撤销收费站的询问,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我当时主要的考虑是,市政府提出要协调经济发展,让市中心南拓,可城外有那么多的收费站,谁愿意住到那边去?”而引发这场“风波”的起源是因为王则楚发现由知名人士霍英东参与捐建的洛溪大桥仍在设站收费。

  “政府财政资金有限,要继续收费以路养路,我理解。修路是好事,因为有路总比没路好,哪怕是条收费的路,但我希望政府能考虑一个更合理的收费方式,比如征收燃油费等。”王则楚提出,他至今仍坚持的原则是,“政府收路桥费要收得合法合理,你原来怎么说的,之后就应该怎么兑现,对盈利性公路和非盈利性公路的收费都应该依法办事。如果政府因为财政问题需要延长收费时间,必须进行听证,征得人大和市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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