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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政务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2:41 扬子晚报

  本报讯国内生产总值、消费价格指数……今后普通百姓也可在第一时间得到这些以前有些“神秘”的统计数据。记者昨从省统计局获悉,省统计局印发的《政务公开制度》表明,该局将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省统计局公布统计资料的方式有:江苏统计信息网(http://www.jssb.gov.cn)公布;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统计公报;印发《江苏统计年鉴》,公布详细的年度和历史统计资料;受理查询申请。

  公布统计资料的日程:月度统计资料,在月后15日内发布;季度统计资料,在季后20日内发布;年度统计资料,在年后6个月内发布;年度统计公报以及普查等重要统计数据,具体公布时间提前预告;《江苏统计年鉴》,在年后8个月内印发。除《江苏统计年鉴》按中国统计出版社核定标准收取书款外,公布统计资料不收取费用。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省统计局政务公开监督机构投诉,该局将在15日内给予答复,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者。政务公开监督电话:83313369。(苏统 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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