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士可持旅行证在台湾开设新台币或外汇存款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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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3:22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2月1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财政部”宣布,即日起银行受理持旅行证至台的大陆地区人民开设新台币或外汇存款账户。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针对这项措施,“财政部”金融局副局长张明道说,将可解决至台工作的大陆专业人士,因久居海外,无法提供登录大陆地区居民证号码的“大陆地区居民证”复印件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号”资料,而发生无法在台办理开户问题。 据悉,台湾早在1999年7月间规定,银行受理持旅行证来台的大陆地区人民开设新台币活期性存款账户,应凭“旅行证”及其“大陆地区居民证”复印件办理。 另外,在1999年9月间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受理持旅行证的大陆地区人民开设外汇存款账户,应凭“旅行证”及“大陆地区居民证”复印件办理。 此外,台湾在2000年6月间补充规定,持旅行证的大陆地区人民也得凭旅行证及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开户。(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