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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多了两个字由谁继承起争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6:57 都市快报

  案由:遗嘱继承纠纷案源提供: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案情实录:老张是南下干部,解放前在山东老家娶妻,有三个孩子。解放时,他随军南下到了杭州,再次娶妻,生了个女儿,但跟前妻的儿子偶有联系。1999年底,80岁的老张感到后妻和女儿尽心尽力照顾他,在遗嘱上写道:决定把名下的两套住房和其他财产,“由妻子和女儿有权继承”。

  老张过世后,三个儿子来吊丧时问,老爸家产颇多,有没有他们的份?后妈和妹妹拿
出遗嘱。三人看了遗嘱后说,后妈和妹妹“有权继承”,我们也有权继承啊。上月,他们把后妈和妹妹告上了法院。

  律师说法:浙杭律师事务所袁飚律师说,财产继承主要有两种方式: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遗嘱要写明分遗产的范围和继承人,如真实有效,则先按遗嘱的指定过继财产,如遗嘱没指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按继承法规定,老张的后妻、女儿和前妻的三个儿子都是法定继承人,如无遗嘱,财产由5人依法分配:后妻分一半,剩下的由四个子女均分。争议在于“有权”二字。如无这两字,指向便很明确。但也应关注到,老张写遗嘱、花钱去公证的本意,如果只是想说明后妻和女儿有继承权,似不合逻辑。

  常有人因不明白特定法律用语的含义,写遗嘱时总是不放心,反复加词。其实遗嘱只要简明扼要地写明所分的财产范围和继承人姓名即可,大可不必“画蛇添足”,反而留下争议,最好请相关法律人士先把把关。(欢迎各大律师事务所提供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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