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老板凭纳税当上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1: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河北消息河北清河县私营经济发达,为鼓励所在地企业多纳税,这个县有个不成文的做法:私企老板连续3年累计纳税超过100万元就可以得到一个副科级干部职务。到2001年,3年累计纳税100万元的税额又提高到600万元。据最新统计,目前至少有近十位私营企业主到清河县法院、劳动局等部门担任了领导职务。 吉林省江源县在1993年也出台政策:凡年利税或扭亏50万元的私营企业主可直接录用
河北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处副处长赵爱萍说,国家并没有严令禁止非公有制人员向机关单位流动,私企老板当公务员实际上是一种突破,但其局限性在于违背了“公务员不得从事经商、办企业”的人事制度。不管是鼓励纳税也好,吸引人才也好,但都不能违背国家制度,“官”和“商”两顶帽子不能同时戴。 (张涛 刘晓超)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