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玲回到妈妈身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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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1:34 海峡都市报 | |||||||||
“九岁的女童有家不敢回”追踪 昨日,小玲妈妈申请法律援助,将通过法律渠道要回抚养权 本报讯“我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小玲的问题,保护她们母女的权利。”昨日,小玲的舅舅致电本报记者,感谢社会上热心人对小玲的关心,并表示已向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小玲住在安溪县城厢镇,9岁了还没有上学,邻村的人经常看到她在外面流浪,还能看到她腿上手臂上的伤痕(详见本报2月11日B4版报道)。小玲舅舅谢先生说,小玲爸爸妈妈离婚后,妈妈没有固定工作,有时候会在工厂打工。当初妈妈看到小玲的伤痕,很心疼,但她没念过几年书,不知道该怎么办。昨日,谢先生看到法律援助中心张居彪律师的建议,立即带着小玲到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律师帮助小玲妈妈要回抚养权!根据律师的建议,小玲舅舅打算带她到公安局报案,“我们想知道小玲腿上和手上的伤怎么来的,她到底有没有被虐待?” 此外,昨日热心读者继续关注小玲的命运。一些家长还通过本报新闻热线13600786110、2367110,请本报转达对小玲的祝福,希望她早日摆脱过去的阴影,让生活阳光起来。(本报记者阮丽张) 最新进展—— 儿童医院愿提供免费检查 昨日,记者联系上泉州市儿童医院副院长王祖耀博士。听了小玲的遭遇后,王博士深表同情。他说,如果小玲可以到泉州,该院愿意为她免费检查,看看她身上的伤有没有办法进一步医治。 热心人为小玲送来新衣服 “希望小玲快快成长,有个美好的将来!”昨日,泉州陈小姐特意买了套新衣服送到报社,托记者转交给小玲。她说自己很忙,一天要上10多个小时的班,但不论再忙也要抽时间向小玲表示一点关心。陈小姐还说,看了小玲的报道后,她们整个办公室的同事都坐不住了,纷纷说这个孩子太可怜了,并希望这孩子能尽快好起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