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沈阳中法十大精品案例判得漂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2:08 时代商报

  有的被收进教材、有的运用了新的司法理念、有的涉新证据种类———十大精品案例判得漂亮

  为了检验和展示审判(执行)人员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的优秀成果,更好的彰显正义、宣传法制,2月1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2003年十大精品案例。据悉,此活动在沈城尚属首次。这十大精品案是从去年该院审结的10998件各
美妙时光产权酒店 紫光台式电脑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类案件中脱颖而出的,由知名律师和法学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了严格评选。

  (一)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李彦斌爆炸、故意杀人、抢劫案,即沈阳“1·18”特大银行爆炸抢劫案

  该案数个被告人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案情复杂,证据繁多。审判人员20天内审结该案,并当庭宣判,依法从重从快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气焰。该案的庭审录像被中国政法大学收为教学资料。

  (二)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欧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杨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占用农用地、合同诈骗、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伪造金融票证案

  2003年7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人民币230万元。被告单位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被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560万元。被告单位沈阳欧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年9月7日下午对杨斌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该案的庭审共进行了3天,案卷多达68本。该案的经典之处是其审理过程严格按照控辩式诉讼模式进行,裁判文书体现了创新。判决书事实清晰,说理性强,体现了刑事诉讼改革的方向。裁判文书长达65页,近5万字,实属少见。该裁判文书被最高法院出版的《刑事审判参考》登载。

  (三)韵鹏诉李某、沈阳市大东区小北街第三小学人身损害赔偿案

  (四)辽宁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第一汽车集团辽宁联合贸易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从诉讼请求额150万余元,到最终裁判给付的675元,如此大的差距,双方当事人均服判,被告人还主动要求履行给付义务,案件判得非常漂亮。

  (五)史某诉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北京街支行、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中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鹿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2001年7月26日,史某在北京街支行开户,并领取了一个存折和一张金穗借记卡,同时存入人民币25万元并自行留存密码。可两天后,她查询存款时发现,账面存款余额只剩下61元。史某与北京街支行交涉未果于是起诉。经调查查明,史某存入的25万元于7月27日在温州市中山支行江南分理处被提走14万元,在该行的千山储蓄所被提取10万元,在农业银行温州市鹿城支行被提取6000元,共计24万6千元,提款人姓名“蒙疆志”,提款人没在银行留下有效身份证件,而凭卡号和密码将此款提走,还有3939元分四笔也在温州自动提款机提取。公安部门侦查结果尚不能对伪造史某农业银行借记卡骗取存款的嫌疑人进行认定。史某认为北京街支行有保证自己财产安全的义务,现在自己财产丢失了,它应承担给付责任。而北京街支行认为金穗借记卡在全国范围通存通兑,在没有密码的情况下根本无法进行交易,而史某承认曾经为了购车将密码泄露给同学,这责任应当她自己承担。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也认为在办理取款义务时手续合法,也不同意承担责任。

  沈阳市中法审理认为,史某将密码告知他人具有重大过失,对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

  而银行未尽谨慎注意和管理义务,对储户存款被冒领应承担次要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有规定,金融机构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因此判决,北京街支行向史某赔偿经济损失48000元。法官指出,该案属于近年来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是在近年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才出现的,所以该案的裁判结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六)英国吉斯特(国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该案属于涉外纠纷,案件中涉及到的新的证据种类———电子邮件,还涉及到审判依据的准据法问题和外文书证的效力问题。两公司通过电子邮件达成买卖合同,并交流对货物质量问题的看法,法官本身具有很高的英文水准,并多次请教英文专家,对电子邮件证据的效力给予肯定,对外文书证的效力进行了分析,得出以原文意思为准的结论。

  (七)程某诉沈阳市丰城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合同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1年5月9日早晨,程某的父母乘坐沈阳市丰城巴士有限公司231路公共汽车,行至和平区皇寺广场车站准备从后门下车时,程母被同时上下此门的乘客拥挤悬空,摔落车下,当即昏迷。经抢救无效当晚死亡。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丰城巴士有限公司赔偿。沈阳市中法审理认为,程母凭月票乘坐公共汽车,双方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丰城巴士有限公司负有责任将其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现在公司违反义务,使其到站下车时摔伤身亡,按《合同法》规定,现该公司不能证明死者死亡是由其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也不能证明死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因此,该公司不具备免责条件,应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判决给付原告抢救费、丧葬费及其他相关经济损失18000元。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社会效果较好。

  该案属于新类型案件,在审理时,合议庭三名成员起初也形成三种不同意见。最终法官运用新的司法理念,理顺了法律关系,并运用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对赔偿数额进行了认定。

  (八)普里斯通(沈阳)轮胎有限公司诉福建省晋江市黑马橡胶轮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

  (九)张某诉沈阳市房产局、第三人赵某、康健房屋所有权证案

  审判人员基于对房产登记发证行为性质的深刻认识,正确的把握该证的审查标准———形式审查,精确的运用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方式,在沈阳尚属首次。

  (十)苏家屯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与左某等14户拆迁执行案本报记者 吴丹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