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首奖勇擒劫匪好青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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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2:3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邢台电(记者卢伟丽)2月11日,勇擒持刀劫匪的邢台市青年小赵和小胡激动地从该市政法委书记手中接过4000元奖金。这笔钱是邢台市政府对他们英勇行为的奖励。据悉,小赵和小胡是邢台市实施《关于对人民群众举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办法》以来首例获得该项奖金者。 2月4日晚20时许,小赵和小胡在邢台市新兴路地道桥附近散步时,两名男子冲过来,
邢台市政法委得知情况后,立即到市人民医院看望了负伤的小赵,并把4000元的奖金送到了小赵和小胡的手中。当了解到小赵经济状况不太好时,邢台市政法委专门把人民医院和小赵、小胡所在单位召集在一起开了协调会,初步决定小赵1万多元的治疗费用由这几家单位共同负担。 据了解,为调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2004年2月初,邢台市综治办、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对人民群众举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办法》,从邢台市见义勇为基金和向市财政申请的专项资金中拨出资金对举报、扭送犯罪嫌疑人者进行奖励。对当场抓获或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将及时兑现;对提供举报线索的,在对被举报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对举报人兑现奖励。 邢台市《关于对人民群众举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办法》具体奖励标准为:1、对当场抓获或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一名够得上行政拘留的,奖励人民币300-500元;够得上劳动教养的,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够得上负刑事责任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2、对当场抓获或扭送在逃犯的,每抓获一名国家公安部督捕在逃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省公安厅督捕在逃犯的,奖励人民币3000-5000元;其他在逃犯的,奖励人民币1000-3000元。3、人民群众提供、举报一般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0-500元;提供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提供特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