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旅游签证游欧盟12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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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3:20 深圳商报 | |||||||||
中国签署迄今最大规模的“旅游目的地国地位”协议 凭旅游签证游欧盟12国 【本报北京2月12日电】(深圳商报记者洪宾)中国国家旅游局与欧洲共同体12日在此间签署《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欧共体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
根据这项《谅解备忘录》,中国公民前往欧盟国家旅游将很快得以实现。该协定是中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最大规模的“旅游目的地国地位”协议,预计在今年5月1日开始生效。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协议适用于目前欧盟15个成员国中的12个“申根”协定国,分别为: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及瑞典。欧盟成员国的其他3个国家:英国、爱尔兰和丹麦正在与国家旅游局谈判达成类似的谅解备忘录。 谅解备忘录由欧洲委员会对外关系副总司长朱安仁和欧盟轮值主席国爱尔兰驻中国大使康德伦代表欧方,中国国家旅游局局长何光日韦代表中方签署。 据悉,欧共体国家的使领馆将简化手续,处理通过指定的中国旅行社申请的团体旅游签证,旅游团最少由5人组成。根据协议,中国同意接收可能非法滞留欧共体国家的中国旅游者。 中国的出境游人数在2003年达到2022.2万多,比2002年增长21.8%。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届时中国的出境游人数将达到1亿人。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同5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旅游目的地国地位”协议。中国公民自费组团可以前去旅游的国家和地区有28个。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洪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