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招考公务员不再限身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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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3:37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今年的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报名自2月2日开始。引人注目的是,这次报考取消了除警察职业外其他公务员岗位的身高限制,对不具传染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也敞开大门,同时,如果有考生对自己的体检结果有异议,还可提请复检。放宽公务员招考条件的意义
别看这仅仅是放宽了报考的条件,它的意义非同小可。 我们知道,除了警察等特殊岗位,一般的公务员都是不必以力气和形象“取胜”的,只要具有良好的品德,能够胜任管理和服务工作,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热诚为人民服务之心,即便有模特那样的身高和风度,也无济于事。以貌取人,是连村野老夫都认为荒唐的,若政府还实行“以高取人”,的确不可思议。 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其不具传染性,事实上根本不属于“危险分子”。《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明确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了不能献血及从事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其他的可以照常工作。因此,普通的公务员岗位完全没有理由将其拒之门外。 “身高歧视”和“乙肝歧视”,曾被当做天经地义,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很长一段时间。有人说,这次的放宽政策,可能是缘于去年发生的两件事,即浙江省嘉兴市的浙大毕业生周一超在通过了笔试、面试后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未被录取因而怀疑录取不公正,遂迁怒于工作人员并行凶杀人,以及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同样由于携带乙肝病毒不被录取,而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案。当然这仅仅只是一种说法。但是不管怎么说,政府废除不合理的政策,推出符合人道和公平原则的新标准,并以此推进文明进步,是令人欣慰的———对此感到欣慰的,我想决不仅仅是身材矮小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 摘编自《南方周末》2月12日 文/蹇庐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