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是“莫得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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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4:4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成都开审腐败规划大案》追踪 本报讯(记者马天帅)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成都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徐俐、袁锋及总工程师杜伟光渎职及受贿一案,在涉及徐俐、袁锋受贿案的举证时,虽然两人都承认自己存在受贿的犯罪事实,但一个表示是“被动受贿”,一个则称是“推辞不掉”。
昨日上午,公诉方向法庭出示了徐俐、袁锋在规划锦城豪庭项目过程存在渎职行为的证据。其中,规划局三名职工的证词显示,当初曾提醒徐俐红枫半岛花园项目周围建筑都留有20米的绿化带,但徐俐仍作出同意“只保留10米绿化带”的审批方案。对这些人的证言,徐俐表示“里面的情况很复杂,不是证言中一两句就能说清的”。至于徐俐出国后,红枫半岛花园二期由他人代徐俐签字并最终使工程得以开工一事,徐俐认为此事不应算在自己头上:“谁履行相应职务,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说起受贿,徐俐再次当庭哭了起来。她对公诉人指控她收受他人三笔共计20余万元的贿赂表示“没有异议”,但却辩称:“他们给了我几次,我是实在莫得办法的情况下才收的”。徐俐的辩护人也表示,这三笔受贿与徐俐经办的项目没有必然联系。 对于公诉方指控的受贿中最大一笔30万元,虽然这笔款系徐俐在侦查机关的“自首”,但她当庭却表示是为了凑够自家的200万财产才编出来的。对于徐俐的说法,公诉人当庭宣读了徐俐丈夫的证词。该证词表示,徐俐为这家房产公司批准改图和加层后,房产公司老总黄某某准备送徐丈夫一部20—30万元的车,徐丈夫回家给她说后,徐表示,“30万的车太打眼”,于是徐丈夫到黄某某处拿了30万现金。 另一副局座袁锋也当庭表示:“钱我是收了的,但当时是以拜年的名义,我甚至不知道这个项目是他(送钱人)的”。 今日下午,法庭将继续审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