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长聚强调: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提高立法工作能力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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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5:15 青岛新闻网 | |||||||||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聚在会上强调,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徐长聚指出,立法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因此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徐长聚强调,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他要求各个部门和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一是要有“为公、为民”的思想高度和境界,保证地方立法公正无私,坚决防止和克服部门权力、利益法制化倾向。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立法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同时,要实行开门立法,让群众参与、监督立法,增强立法机关的责任感、奉献意识,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要有很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善于从政治高度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用全局、长远的眼光把握问题,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的检验。三是要有比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四是要有比较扎实的民主作风和文字功底。五是要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他同时强调,立法工作要尊重客观规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先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今年制定地方性法规完成项目起草部门和调研项目起草部门分别介绍了工作进展情况。(本报记者姜慧丽)(来源:青岛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