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重查国企领导 重点治理擅自投资致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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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6:26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本市将对国有企业不经集体讨论擅自决策投资和担保,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等多种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在昨天举行的北京市国资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将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 北京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在会议上表示,要对国有企业不经集体讨论擅自决策投资和担保,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利用领导职权,在设备采购、产品销售、材料供应等经营活
会议还强调,企业领导人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