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大会上的特殊议程:请专家给代表讲《代表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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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7:09 扬子晚报 | |||||||||
11日下午,南通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进行了一项特殊的议程,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副局长李伯钧办《代表法》知识讲座。 李伯钧说,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权利和意志,不仅是一项荣誉称号,更是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代言人,有责任反映群众的呼声、要求。当前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人大代表亟待提升自身素质,提高议案、意见质量。
他介绍说,他们在办理人大建议、议案时发现不少质量不高。有的只有几行字,有的过于片面、浅薄,还有的屡屡出现法律盲区。去年,某地几位人大代表呼吁建立“种子法”、“职业病防治法”,殊不知,早在几年前这两项法律就已经颁布了。还有一种情况是,代表们在联名提议案时,不够慎重、负责,有些签了字的代表被问及意见时,甚至一问三不知。 针对这些情况,李伯钧建议,人大代表要树立“议案意识”,首先要自我把关,提交议案之前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负责。其次,议案要具备全局观点和群众观点,牢牢把握住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记者注意到,代表们在听讲座时都十分认真。第一次参加人大会的代表戴玉峰记下了满满两页纸。她说,虽然自己也对《代表法》略有了解,但通过这次讲座,自己对肩负的责任认识更到位了。图为李伯钧给代表们上课。蔡炜 刘宏奇 文/摄(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