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中心等工程评价不合格(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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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7:15 江南都市报 | |||||||||||||||||
记者手记 2月8日,本报刊发了《南昌公布28个不合格工程名单》,文中说明了南昌市建委在今年1月处罚了一批2003年年终安全生产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并公布了被通报的23家施工企业的28个不合格工程,其中包括南昌广电中心、丰源嘉会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未曾想,南昌广播电视中心有关方面竟借用一些媒体对本报无端攻击。 本报记者于6日前往南昌市建委质量安全处采访,获得了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洪建发【2004】4号文件———《关于我市建筑业2003年度年终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通报》。南昌市建委质量安全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被检查的不合格企业及项目通报处罚,并同意本报公布,以此教育建筑施工单位,树立行业正气。 本报于8日将安全生产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公布后,为督促三令五申之下依旧我行我素的其他施工企业尽快整改,本报记者于10日刊发《15个工程整改后通过验收》的连续报道。本报记者两次采访均通过政府职能部门。昨日,本报记者再次来到南昌市建委采访,质量安全处处长万文浩称,南昌广电中心工程施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本报今日摘登了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洪建发【2004】4号文件。此前已在南昌建设网(www.NCJS.com)等媒体上曝光。看到这份文件后,谁是谁非,相信读者自有公论。 关于我市建筑业二00三年度年终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通报 各县、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指示精神,以及按照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昌市建委(洪质技监联发(2003)203号)关于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建设部<关于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市建委组成两个检查组于12月2日至14日分别对我市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机械设备进行了抽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市建委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市建委周雷副主任总负责、委质安处万文浩处长、市建安站邓运斌站长为组长,委质安处、市建安站同志参加的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市各县、区(含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辖区内的96个施工单位169个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评价优良的工程共33个,占受检总数的19%;评价合格的工程共91个,占受检总数的54%;评价不合格的工程共28个(见附表三),占受检总数的17%,不具评分条件的工程17个,占受检总数的10%。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104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意识淡薄,疏于管理现象时有发生。(略)2、龙门架、卸料平台部位隐患仍尤为突出。(略)3、机械设备、钢管、扣件的使用存在许多潜在隐患。检查的169个工程中,使用的龙门架、钢管、扣件绝大部分都不能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而且大都未经法定检测部门检测。 4、文明施工不符合创卫要求,普遍较差。(略) 三、通报决定 (一)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得较好的广厦建设集团三建公司等21家施工企业的33个单位工程给予全行业通报表扬。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检查不合格企业及项目通报处罚如下: 1、对此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评价为不合格的江西省五建公司等23家施工企业的28个单位工程予以全行业通报批评,并在南昌建设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媒体上曝光,在安全动态考核手册中记不良记录一次,对承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给予本年度资格证书年检为不合格处罚。(见附表三) 2、(略)3、(略)今年,为贯彻执行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我委将对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坚决停工整改,拒不停工整改的项目及企业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抓好项目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以进一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题词:建筑业 安全检查 通报 抄报:江西省建设厅、省建安站、省招标办 抄送:市安管局、市、县(区)招标办、市建安站、委领导、委有关处室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04年1月6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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