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负面报道 扁营函称台媒歪曲事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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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8:21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2月1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陈吕竞选总部昨天上午发表一封致台湾《联合报》发行人王效兰的公开信,指《联合报》近来一连刊载多篇“不署名、不求证、不确实”的新闻,不仅混淆视听、伤害“总统”人格,也危及《联合报》的声誉。《联合报》随即做出反应,发表声明称有关陈由豪的报道遵守新闻专业和伦理,并无逾越行为。 扁营还称《联合报》的作为已达到“选罢法”第92条散播谣言、意图使“候选人”当
扁营内部不满《联合报》2月6、8、11日以大号标题、仅署名“本报记者”等新闻,扁营内部会议决定对《联合报》开战。吴乃仁一再强调,《联合报》新闻中还以粗黑字体标明重点,好象在发传单一样,强迫读者注意。 针对陈吕竞选总部发表致联合报公开信一节,《联合报》系响应指出,报导都遵守新闻专业和新闻伦理,并无踰越。《联合报》三点声明如下: 一、陈吕总部所指相关三则报导,皆为社会关切之新闻议题,其它多家电子媒体及平面媒体亦有相同或类似之报导,并非《联合报》独有;然陈吕总部仅对《联合报》提出批评,既不公允,亦令人不解。 二、《联合报》处理这三则新闻,均遵守新闻专业及新闻伦理,并无踰越。 三、《联合报》善尽媒体监督与呈现事实的社会责任,未来对之报导,仍将秉持一贯之专业原则,也希望“候选人”能尊重新闻媒体的社会角色。(潇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