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领养 街道要回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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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8:41 重庆商报 | |||||||||
热线报料 10日下午,沙坪坝街道工作人员前往渝北洛碛实地考察,把头天才被吴某领养的两岁小女孩接回来。 本报驻沙区110记者?摇卢佳报道?摇 6日下午,三峡广场地下商场管理员给沙坪坝街道办事处送来一个2岁左右的女孩,模样十分乖巧。9日,街道四处打听后仍找不到孩子的亲人,准备把她送到儿童福利院。这时,在陈家湾做生意的尹某找上门来,说要替洛碛50岁的
10日下午,街道办派人到洛碛实验五社去了解吴某的具体情况。不料,发现吴某家徒四壁,根本没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街道办当即通过洛碛镇政府把孩子带回,送到儿童福利院。 民政部门称,按照相关规定,领养小孩的市民,必须是30岁以上,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经济能力。(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