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退役士兵开始接收安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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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9:36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春梅通讯员周钢)2004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今起开始。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者,可一次性领取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经济补助费,其中转业士官按5倍领取。 市委市政府昨召开武汉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对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凡是父母或配偶有单位的,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对于企业破产、
对申请自谋职业者,除确保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如被用人单位录用,其军龄可计算连续工龄,享受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福利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