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一师创新和规范民主管理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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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0:0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记者陆金宝通讯员杜娟杨海风)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规范民主管理工作,将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使职工的利益得到最切实的保护。 有近10万职工的农一师工会,针对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梳理、修改过去关于企事业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或相应规定。在师党委的支
农一师规定:各单位在召开职代会时,必须将会议的筹备情况,包括议题确定的程序、议案会前审议、提案征集情况、现有代表结构等提前一周报告师工会。由师工会审核把关,未经师工会批复不得召开会议。职代会结束后,必须在两周内,将会议情况包括职工代表对本次会议的质量评估情况上报师工会。同时还规定:企业改革、改制等方案,必须经到会职工代表总数三分之二的人无记名投票通过,才算有效通过,否则不得上报、不得执行。 师工会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新形势下容易引发群众矛盾和必须让职工了解的问题,梳理出35个必须公开的项目,制作成“菜单”,在各单位的公开栏上标明。让职工随时自由点题,由领导按要求公开。 由于这些规定可操作性强,因而调动了党政工合力共抓民主管理、政企务公开等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有效地保护了各族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热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