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个政府部门年检事项精简六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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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0:0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从即日起,本市35个政府部门将大幅度精简企业的年检事项,目前涉及企业年检的112个事项将被取消66项,合并2项,仅保留44项,年检事项的精简比例达到61%,涉及企业的项户数精简比例高达80%。这是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副市长陆昊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10日,市政府审议通过了精简方案,并将于近日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执行。据市
一是改变企业年检的审查方式。如果通过日常监督管理或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能够确定企业是否符合年检的合格标准,年检部门就可以直接予以确认通过,不必再让企业申报。今年市商务局等部门承担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就将率先进行这方面的尝试。 二是改变企业年检的申报方式。市政府决定,今后企业年检的申报方式,主要采取网上申报或通过邮寄申报两种方式。对于有些企业既不愿在网上申报也不愿邮寄,仍选择直接上门送达的方式,各年检部门仍应予以受理。如市工商局承担的企业年度检验、市场年度检验,市科委承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软件企业年审,市药品监督局承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年度验证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年检等33项年检事项将开辟网上申报,同时所有事项都将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将年检材料寄往年检部门。 三是改变企业年检的通过方式。凡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在证照或副本上盖章或加贴标记的,可按照规定办理年检手续;未明确规定的,年检部门应采取书面通知或在媒体上公告的办法,不再在证照或副本上盖章或加贴标记。如市人事局承担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年审、市劳动保障局承担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年审、市国土房管局承担的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年审等将采取年检部门书面通知或在媒体上公告的办法,不再沿用在证照或副本上盖章或加贴标记的办法。 副市长陆昊说,这次大幅度精简企业的年检事项,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这是优化北京发展环境的又一重大举措。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市政府转变职能、用求真务实的原则探索新的市场监管方式的一种努力,体现了政府组成部门尊重市场主体、主动放弃权力、努力减轻企业负担的诚意。他强调,要把政府服务企业的原则融入有效监管工作中,同时也欢迎新闻界和全社会对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