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免费 却收百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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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0:27 北京青年报 | |||||||||||
当时家里只有索女士的孩子,一个自称姓范的女子说要免费赠送索女士家一台多功能氧吧台灯和一套电动鞋刷,可临走时,却让索女士的孩子交99.8元的广告活动费。晚上索女士下班回家,立刻打电话要退货。对方表示要和经理商量,让她等回信儿。“可到现在,我还没有等到回复。”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该公司,客服部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收取的99.8元是活动的经费,不是台灯的费用,台灯和鞋刷是免费赠送的。 商家这种做法是否属于变相收费?为此,记者咨询了北京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既然说免费赠送,事后又收取广告活动费用的做法显然不妥,可以说是一种变相收费。对此,索女士可以凭那张没有公章的收据与商家协商退货。 昨天,索女士终于退货成功。1 作者:李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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