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司法为民要落到点滴“小事”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0:59 燕赵晚报

  ——访市人大代表、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学富

  这些年,我们整个国家的立法工作在不断加强,石家庄也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全市人民的法律意识也在迅速增强,司法人员素质也有了显著提高。这一切已经为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目标的实现奠定了相当坚实的基础。但就目前来说,还有这样几个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美妙时光产权酒店 紫光台式电脑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执行难的问题还在困扰着法律工作者和广大老百姓。从法院工作报告中,我们看到,前两年司法部门在解决执行难方面下了很大工夫,也收到了好的效果,但执行难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司法机关依然任重道远。建议2004年司法机关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把“执行年”坚持下去。

  实际上,执行难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问题,也是一个司法建设中不得不尽快解决的问题。从立案调查、取证审判到判决结果出来,这一切大量的工作最终要落实到执行上,执行不了,不仅审判机关的作用得不到体现,更要紧的是会让老百姓丧失对法律公正的信任和尊重。当然有些案件不排除执行的难度非常大,但从司法机关来说,你是不是真正竭尽全力了?

  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基层司法条件建设,改善办公环境,这很必要。但我个人认为更根本的还是加强司法工作者的思想建设问题,也就是真正加强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把便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这实际上就是司法人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问题。

  老百姓谁愿意摊上官司,而一旦摊上就可能会影响一辈子乃至几辈人的利益。他们在走进法院时,没有一个人心情不沉重。这时候,法官能不能给当事人一个笑脸,能不能给他们一份尊重,能不能真正为他们着想,就显得特别重要———司法为民的理念归根到底要落实到一点一滴的小事上。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怎样规范法院受理案件的收费标准。在我国,法院除了按照案值收取一定比例的受理费之外,还要收取一些“其他费用”,一般是受理费的50左右。但事实上各地的标准非常不统一,一些地方的“其他费用”收到了受理费的两倍还多,而且是越落后的地方收费越高,这实际上抬高了法院的门槛,使老百姓根本就打不起官司。

  前一段我代理的一个案子,100多万元的标的,而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及其他费用加起来达到了10多万元。而法院“高收费”的理由是“办案经费紧张”。我和许多同行探讨过这个问题,我们的司法机关担负着国家赋予的使命,是为民服务的,怎么能通过高收费来解决硬件、办公经费问题呢?

  另外,司法公正问题目前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这说明我们实际工作中不是没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这些年我们人大的立法情况非常好,但在怎样加强监督方面还很值得研究探索,否则,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目标很难实现。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