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试行标准公务员要具9种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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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2:26 扬子晚报 | |||||||||
广州讯据《新快报》报道,广东省人事厅于日前正式下发《广东省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明确要求公务员具备九项通用能力,并对每项能力进行详细阐述。 据介绍,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九项通用能力分别为: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同时《框架》规定,处、科职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还应具备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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