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首届高校足球联赛竞赛规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4:12 开封日报 | |||||||||
1、实行双循环、主客场赛制。赛程按蛇型排列。 2、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3、每赛季排名后两位的降级。其空缺名额由新报名参赛的球队和降级球队通过资格赛补齐。资格赛为赛会制,进行抽签分组单淘汰。
4、队员资格。参赛队员每队限报18名,必须为在校学生。参赛者需持正规学生证报名。如有冒名顶替,每名队员参加每场比赛扣除积分1分,并联销其参赛资格及球队补充队员资格。 5、为扩大比赛的社会影响,拟参考美洲杯形式,每赛季可适当增加特邀球队(如教工队、企业队等)。特邀球队必须整队参加,持有关证件报名。 6、为提高联赛水平,扩大参与者的范围,每队可引进3名“外援”。“外援”每半个赛程只可更换一次。 7、为确保联赛秩序,每名队员每吃一张黄牌罚款10元,每吃一张直接红牌罚款50元。每队报名参赛时必须先垫付风险抵押金500元。剩余退回,不足时必须再交,否则停赛。 8、球队、队员之间发生冲突,裁委会可视情况轻重提出警告,罚分、停赛、联销队员及球队参赛资格等处罚。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9、主队应确保主场比赛秩序及安全维护,如出现混乱,组委会可视情况分别给予警告、取消主场甚至取消参赛资格之处分。 10、为了减少球队负担,尽量减免参赛球队的报名费等开支,组委会负责联赛的冠名权等开发。为此,参赛单位应保证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在参赛学校开展正常的宣传活动。 11、报名参赛队及队员风险自担,建议统一购置伤害保险。 12、所有球队必须认同本规则方可报名参赛。 (具体情况,由即将成立的联赛组委会确定。) 点击下载 可自行打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