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可能最迟9月被遣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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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4:17 江南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2月3日,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难民资格”案的司法复议请求,判决书说,没有证据显示赖氏被遣返回中国,将因政治问题受到迫害,因此赖氏夫妇和3个子女不具备“难民资格”。 此次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的复议理由和先前难民裁判庭的裁决理由是一致的,但允许赖氏考虑上诉,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2月23日之前,向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
是否存在着翻案的可能性?加拿大移民部专家证人之一的澳门科技大学教授、加拿大刑法改革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博士称,可能性很小。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在遣返前的风险评估中,赖昌星提交新的证据,证明被送回中国有性命或者其他的危险,移民部还可以对他进行另外的考虑。 “联邦法院上诉庭将会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来决定是否受理赖的上诉,也就是3月底之前将有分晓,如果不受理,移民部将在约6个月内进行风险评估,在9月底前很可能采取遣送行动。”这位法律专家说,如果不能翻案,最迟在9月份,赖将被遣送出境。如果上诉庭受理了他的上诉,可能就会拖到明年的二三月份;如果赖败诉,则又要进入风险评估阶段。当然,上诉败诉以后,赖也可能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诉,但最高法院受理其上诉的可能不太大。 “很多人认为,是中国政府向加拿大方面要人,而加拿大方面不给,于是中国政府就起诉,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这个案子是加拿大移民部和赖昌星之间的官司。中国政府没有参与。”杨诚对记者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