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禽流感 国家质检总局启动应急预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4:19 天津日报 | |||||||||
李柯勇 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李柯勇)国家质检总局12日正式启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进出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试行)》,希望以此提高检验检疫系统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及时、准确、高效地处置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止疫情传入传出。
根据这一预案,当境外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疑似疫情时,检验检疫部门要停发疫区禽类及其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立即撤消已经发放的相关进境检疫许可证,严格入境货物查验,禁止禽类及其产品直接或间接从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入境。严格对旅客携带物品和邮寄物品的检验检疫,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入境。加强对来自疫区运输工具的检疫和防疫消毒,对运输途经禽流感疫区的进口禽类,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预案还对口岸突发人禽流感卫生检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与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