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签署旅游相关备忘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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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4:56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根据昨天签署的《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欧共体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公民前往欧盟国家旅游将很快得以实现。根据这项协议,欧盟一些国家正式成为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国家。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协议适用于目前欧盟15个成员国中的12个“申根”协定国,分别为: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意大利、卢森堡、葡
根据该协定,中国旅游者通过指定的旅行社申请前往被中国授予旅游目的国资格的12个欧盟成员国时,将享受到旅游签证便利。协议同时还包括了允许签证过期的中国公民回国的规定。该协定预计在5月1日开始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