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着力建设“服务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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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5:02 解放日报 | |||||||||
新华社上海2月12日电(记者吴复民徐寿松)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依法公开;一切政府行为必须走严格的程序;大举砍削“红头文件”,任何部门出台文件均须经法制部门审查备案;一切政府决策结果“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上海正大步走出“行政管理职能愈多、管理范围愈宽政府便愈强”的误区,着力建设效率高、服务好、信息透明的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
一组数据令上海反省:上海两级政府每年出台的红头文件达1000多件,政府管理经济对文件的依赖度不仅数十倍于纽约、伦敦、东京等世界经济中心城市,就是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也高出许多。这成了“强政府”的典型表征:行政管理丝丝入扣,但也无所不包。 行政许可法的即将实施成为上海市政府自身进一步改革的契机。日前,上海市市长韩正要求,把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着眼点放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上,使政府自身的改革上一个大台阶。 在信息公开方面,刚刚发布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还应当及时、便民。这项规定在全国省级政府中首开其例。上海市认为,在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法治政府是基础,而信息公开、透明又是法治政府的基础,建立一个信息透明的政府刻不容缓。 针对政府发文过滥、部门之间相互“打仗”、文件规定超出政府职能范围的现状,上海抬高文件颁发的门槛,今后,各级政府部门出台文件均须经法制部门审查备案,以改变政府过多依靠“红头文件”来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强权现象”。 政府行政决策必须坚持民主化和科学化,行政决策结果必须最大限度公开。一切行政决策结果争取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发言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从2004年始,上海还免费向社会发放20万份政府公报。 程序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在程序建设上,无论是决策性工作还是事务性活动,上海的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均须严格按既定程序办事。 在市场准入方面,上海还将大大降低门槛,不再以行政许可的“高墙”将大量企业堵在市场之外,而是在“开闸进水”的同时,实行对企业的分类管理,加大事后监管力度,使守法经营企业有更为宽松的环境,使违法企业无处可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