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圳民政局长黄亦辉涉受贿等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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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6: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13日电据深圳《晶报》报道,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原深圳市民政局局长黄亦辉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大罪名,目前已被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据检察机关侦查,黄亦辉在担任民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将任职局内大量的工程、项目交给包工头承建,为他人谋取职务升迁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此外,黄亦辉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03年9月3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涉嫌受贿犯罪的市人大代表黄亦辉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决定许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黄亦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本月11日下午,罗湖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罢免黄亦辉深圳市人大代表职务。 另据悉,办案时从黄亦辉处查抄的现金数量相当惊人,估计应是深圳建市以来职务犯罪案中查抄现金最多者。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正在移送审查起诉。(记者吴欣) | |||||||||